國家大壩中心2019年開放研究基金項目評審結果公示
根據(jù)《國家大壩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管理辦法(試行)》,經(jīng)個人申請,國家大壩中心組織評審,共評審出 15 項擬資助的開放研究基金項目(見附件),現(xiàn)予以公示。公示事項如下:
1 .項目研究時間從 2019 年 9 月至 2021 年 8 月,研究周期為 2 年。
2 .資助經(jīng)費的撥付、使用及管理,嚴格按照《國家大壩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國家大壩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項目任務書》的相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3 .項目負責人須按照《國家大壩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申請書上填寫的要求開展科學研究活動。
4 .項目驗收時,申請者應至少發(fā)表 SCI 或 EI 檢索論文 1 篇,申請發(fā)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軟件著作權 1 項。論文標注國家大壩安全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(編號: ××× )資助,課題負責人需為論文第一或第二作者,驗收結題必須提交權威部門關于發(fā)表論文的檢索證明。申請的專利或軟件著作權應將長江勘測規(guī)劃設計研究院列為共同權利人。凡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未提交完整驗收材料的項目,中心將終止資助,并按相關規(guī)定予以追究責任。
5 .項目公示期滿 5 個工作日后確定最終資助項目名單,并與項目承擔單位簽訂任務書。
6 .公示時間為 2019 年 8 月 13 日至 8 月 19 日。
公示期內,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上述評審結果有異議,可以書面形式向國家大壩中心反映。
電話: 027-82829435
郵箱: imhguo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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